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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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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作业安全规程 1 、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 、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 、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震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 5 、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公司常年承接各种水下工程业务,的水下施工队伍,多年的水下(潜水作业)施工经验,质优,服务,是你解决水下工程疑难的理想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经过市场激烈竞争洗礼的我公司全体员工紧随时代脉搏,秉承科技、质量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创新,为客户着想,做达标工程.公司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长期服务于全国各地,对各种水下潜水工程廉价,跟踪服务、实行三包。
潜水工程承包、潜水施工具有其本质的特殊性,性强,不能以普通的安全管理手段来管理一个潜水公司或潜水及水下作业系高风险工作,在整个作业中,任何一个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已通过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订了各类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 我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引进国际潜水及水下作业行业安全规范,并着手制订国家和行业的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